淄博作业区鲁皖一期跨越管段基础沉降监测采购公告
山东
-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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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淄博作业区鲁皖一期跨越管段基础沉降监测
(项目编号:GWSDFW- 2025XB- YWBZZX- 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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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概况:淄博作业区所辖鲁皖一期在淄博市临淄区左家阀室下游,跨越山区鸿沟120米架空管段,桩号: $\mathrm{k7} + 342\mathrm{m} - \mathrm{k7} + 462\mathrm{m}$ ,管道自建设初期由支撑架防护。建议对原支撑架基础进行沉降监测。在每处支墩安装1套GNSS监测设备,共计安装3套;安装降雨量监测设备1套,桁架支撑杆件扭转变形监测设备1套,支墩外侧地下段管道各安装1套一体化管道应变监测设备,共计安装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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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管网集团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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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在鲁皖一期 $\mathrm{k7} + 342\mathrm{m} - \mathrm{k7} + 462\mathrm{m}$ 架空管段布设监测设备,实时传输设备数据,保障管道安全。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3面:
1、现场踏勘调查,结合现场情况与管道相关数据,科学选定监测设备安装点位;
2、依据点位设计,架设管道监测设备,实现数据全天候采集;
3、通过将设备数据实时接入管道地灾监测系统,构建管道应力预警机制,实现智能联动。
2、服务期限:260天。
3、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总金额47万元。
4、实施地点:淄博市临淄区。
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执行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003.11);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 1999.3); 4.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35号);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 2015); 6.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3.9); 7. 《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 2020年); 8. 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规定、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2.1响应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2响应人须具备地质灾害设计与评估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3响应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 至少承担过1项线性工程测绘或监测类业绩。注: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 不允许出现: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 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 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 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 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5 信誉要求:
5.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5.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5.1、5.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6 人员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提供1项管道监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其他要求: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7.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时间安排
1、询比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5日10:00:00至2025年12月10日10:00:00(北京时间)。
2、询比文件发放方式:
平台
3、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评审地点:平台
五、确认
收到询比邀请后,未按时在平台上报名,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六、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机构为:,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费用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标段/标包分别计算并收取。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份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每个标段(包件)的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
| 成交金额 | 货物(物资)采购 | 工程采购 | 服务采购 |
| 30万元以下 | 0.3万元 | 0.3万元 | 0.3万元 |
| 30~60万元 | 0.5万元 | 0.3万元 | 0.5万元 |
| 60~100万元 | 0.7万元 | 0.4万元 | 0.7万元 |
| 100~500万元 | 1.1% | 0.7% | 0.8% |
| 500~1000万元 | 0.8% | 0.55% | 0.4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35% | 0.25% |
| 5000~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0 10:00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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