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两年期)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94/16-QT-035 )
一、 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两年期)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1350MW。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热电厂提供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服务期限为项目实施之日起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生产运营-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两年期)(CHDTDZ094/16-QT-03501):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项目,包含燃料卸煤、冻煤车清底等作业;机械翻车卸煤后,火车厢内余煤、杂物清卸;无法机械翻车的火车煤清卸;冬季火车冻煤砸冻、清卸以及雨季严重潮湿火车煤清卸;火车车厢、两侧门捆绑及道心道眼、车帮清扫;铁路两侧(距铁轨2米内)散落煤清理;清理翻卸过程中堵塞翻车机及篦子的煤块等其他杂物及卫生清扫;火车翻车机卸车区域卫生清理、清扫。火车铁路专用线卸车区域卫生清扫以及积煤倒运等工作。预计卸煤量每年270万吨,共计2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6年至2028年燃料卸煤服务(两年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卸煤服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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